翻譯:Erich Sia
約旦接替了黎巴嫩?
不過如果不能開創新門路的話,
那就不能算是動物貿易了。
同樣的方式,
當黎巴嫩的交易量疲軟時,
約旦的出口值增加了。
希臘陸龜(歐洲陸龜)(Testudo graeca)已經完全由約旦出口,
光是 2005 至 2007 年就有 4,415 隻個體進口到美國。
雖然約旦早在 30 年前就批准了 CITES,
但是約旦否有配合 CITES 不可實際危及物種生存的最新條件,
是非常有問題的。
約旦的人工繁殖文件似乎與實際呈現的並不一致。
例如總共有 17,882 隻印度星龜(Geochelone elegans)以"人工繁殖(captive bred)"的標示出口,
但約旦只曾經總共進口過 30 隻印度星龜。
而薄餅龜(餅乾龜)(Malacochersus tornieri)未曾進口過半隻,
卻也能從約旦出口 715 隻。
比較起來,
緬甸星龜(Geochelone platynota)的 20 隻和鱷龜(Macrochelys temminckii)的 35 隻,
同樣都無雙親也能夠進行人工繁殖,
狀況算是輕微、幸運多了。
看到了這些數據,
我們怎麼可能會去相信:
約旦出口的 76,880 隻原生種希臘陸龜,
就全都是"人工繁殖"的?
約旦僅進口了 30 隻的印度星龜(Geochelone elegans),便能以"人工繁殖"的名義生產 17,882 隻幼龜加以出口。如此高的出口值只能以大量的非法陸龜來填補,就像下圖在印度破獲的 2,016 隻幼龜走私。
上述疑點重重數據的彙整,
絕非是完整的資料呈現,
但對於本文來說也很足夠了。
其他涉及同樣品種的案例也非常的醒目,
例如烏克蘭的貿易資料和約旦幾乎是一樣的。
對於更進一步資訊感興趣的人士,
可向位於英國倫敦的世界保護監測中心(World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Center),
自行查看公開的統計資料。
在每次的 CITES 會議舉行之前,
許多非政府組織(NGO)都會檢視資料並發表評論,
歐盟的科學評估組(SRG, Scientific Review Group)也會運用這些資料進行自己的評估,
以決定哪些"可疑"的物種可以開放或禁止交易。
我們之所以未對歐盟的國家進行評估,
原因很容易解釋。
這並非我們相信歐盟內部的一切都按步就章,
也不是我們不想讓歐盟的國家難堪。
而是因為歐盟內部的交易方式很特別,
況且向 CITES 提出報告的方法很獨特,
阻礙了我們對資料進行評估的可能性。
實際上這些年來,
所有的烏龜種類都以相當大的數量,
進口至各個歐盟的國家內。
歐盟內部的交易並無公開可取得的資料,
因為這些數據並不會向 CITES 呈報。
僅有從非歐盟國家的進口,
以及出口至非歐盟國家的數據,
可以取得並用來分析。
哪一個歐盟國家持有多少數量的特定品種,
是難以追蹤的。
由於大部分的人工繁殖龜類都是在歐盟境內銷售,
每年僅有相當少部份被出口至歐盟國家外。
而從這些出口到歐盟外的子孫數量來看,
我們總是能發現足夠的可能雙親數量群,
在之前就已經進口至歐盟成員國了。
至於歐洲的烏龜繁殖場是否一切都符合正軌,
是我們無法在書桌上作業就能夠釐清的。
"乾淨的"農場必須與謊報標示的對手競爭,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龜類,背甲長度必須至少 10 公分以上,這不僅鼓勵了非法的野外捕捉,對動物的保育也造成了反效果。下圖是兩隻分別為 11 個月和 22 個月大的紅腿象龜(Chelenoidis carbonaria),以近乎自然且合乎品種的方式,在巴拉圭境內飼養。
乾淨的繁殖場?
我們的分析發現,
野生捕獲個體的交易和謊報為"人工繁殖"的龜類,
其實非常的普遍。
就算繁殖場試著乾乾淨淨的營運,
也要面對這些事實。
烏龜愛好者的立場則不同,
他們不需要販售烏龜的後代來謀生,
然而每個營利的繁殖場卻必須在這樣的陰險狡詐環境中競爭。
由於被謊報的個體也被標示成"人工繁殖",
"乾淨繁殖的個體"並無商業利益可言,
也不會因此賣得更高的價格。
若要合法取得烏龜、合乎品種的飼養、孵育下一代並持續維持相當的數量,
需要花很多的時間、金錢並占去很大的空間。
依據繁殖農場地點的不同,
某些部分的開銷能夠降低,
例如設置在工資較低廉的國家,
或者在氣候適宜的能源低消耗國家,
或者在土地成本很低的國家。
但現今世上並沒有真的會下金蛋的雞,
就算烏龜是在原產國內養育(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而且合適氣候的條件是免費的,
食物的供應卻是常常會遇到的問題。
在乾燥地區的食物成本極高,
不論是因食物栽培困難,
或者只能在特定季節提供食物。
在其他國家的收成或許一年可以好幾次,
但通常種植作物所需的土地極為昂貴。
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能繼續保持龜類的出口,或者讓烏龜能在野外繼續長久的生存下去。就像圖片中原產於南非的挺胸龜(Chersina angulata)。
烏龜想要賣到美國市場內,
背甲長度至少要達 10 公分。
為了提升競爭力以達到這個條件,
實際上要以"強力餵食(power feeding)"的方式來促進生長,
動物的健康問題只能被忽略了。
在 2007 年的一篇圖文並茂之報導中,
我們見到了斯洛維尼亞某個烏龜農場的赫曼陸龜(Testudo hermanni)養殖方式。
在 200x50 公分大小的桶子中養了 40 至 50 隻幼龜,
裡面毫無躲藏的地點,
並且用糠麩飼料顆粒當作底床,
以便「盡快養大至期望的尺寸。」
烤燈和紫外線燈也用上了,
偶而也會提供野草當作補充品。
然而這樣的飼養方式,
是完全不符合 CITES 所要求"符合品種"的方式。
另一篇 2009 年的報導,
也描述了為了供應美國市場而在烏茲別克飼養的四趾陸龜(Testudo horsfieldii),
在毫無冬眠的情況下產生了嚴重隆背的現象。
這種變形降低了陸龜在市場上的價值,
日後也會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
進口國必須負起檢驗交易途徑的責任,如此才能防止非法捕獲的野生動物越過疆界,並以所謂"人工繁殖"的名義販售。如此才能支持在境內嚴厲打擊非法交易的國家。下圖為印度把破獲非法捕捉的緣板鱉(Lissemys punctata)再度野放。
待續...